我購買時車位為20萬,說是交房期間有活動,這個價格不會再降價,如果再降價的話就賠十倍差價。開發商打包給第三方公司銷售之后,價格降為第一個12萬,第二個10萬。
購買時的銷售發給我的宣傳:
現在物業發布的第三方公司降價通知:
房產發布說是已經打包給第三方的聲明:
據我了解,第三方公司名稱為杭州菁華眾創股份有限公司。車位都是物業的管家在賣。該公司相關人員多為原開發商母公司或分公司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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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聯系到樓主:
我們聯系過開發商,開發商拒絕賠償,稱已經打包給第三方公司了,跟開發商沒關系。
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通過樓主提供的《地下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合同上所留電話聯系方式聯系到杭州仁河置業有限公司(北城芳滿庭開發商):
我們這邊是銷售前臺電話,你說的可能是原先已交付的項目“北城芳滿庭”。我是負責新項目的工作人員,情況我不了解。為什么合同上面留的是我們這邊的電話號碼,我也不太清楚。
“北城芳滿庭”項目都已經交房一年多了,我沒有相關工作人員電話,我問問總部他們,看看有沒有其他對接人,再給你回電話。
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根據樓主提供的手機號聯系到北城芳滿庭物業工作人員:
我只是物業基層員工,無法和你說明情況。房產和物業屬于兩個部門,我沒有房產那邊的聯系方式。
截止到發稿前,未收到杭州仁河置業有限公司(北城芳滿庭開發商)相關工作人員回復。
「草根姐姐阿慧」聯系到幫幫團律師達人北京岳成(杭州)律所徐敏律師:
問:業主詢問“車位降價,是否可以爭取賠償”,針對該業主的疑問,以及業主提供的現有信息,您如何分析?
答:業主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向開發商爭取賠償,最終能否獲賠存在一定的風險。
1. 根據該業主提供的《鄭重聲明》圖上內容,《鄭重聲明》內所包含“開發商的承諾”合法有效,開發商應當遵守。
開發商在其發布的《鄭重聲明》中明確說明“本次活動是針對本項目業主交房時期唯一且最后一次關于車位的優惠活動,后期將不會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優惠活動”、“我司承諾后期該價格將不會降價”,這些承諾內容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因此,開發商承諾的內容應當認定為合法有效,開發商應當遵守“車位保價”的承諾。
2.開發商將未售出的車位整體打包轉讓給第三方,再由第三方公司對外銷售,開發商有義務要求第三方公司遵守此前的承諾。
開發商后續稱“交付后因項目公司清算注銷考慮,遂決定將小區全部剩余未售車位打包給第三方公司銷售”,先暫且不論開發商這種做法是否合理合法,但即使開發商可以將車位打包轉讓給第三方公司銷售,開發商也應當注意到此前其作出的承諾。
基于誠信原則,開發商向第三方公司轉讓車位前,開發商應明確告知第三方公司此前的承諾內容,并要求第三方公司也遵守相應承諾,以免損害已購買車位業主的權益,F第三方公司低價銷售車位,這個過程中開發商存在過錯,業主可向開發商主張賠償。
3.本案對業主而言可能存在的部分風險點:
該份《鄭重聲明》系銷售員對外發布的,可能開發商會不認可這份《鄭重聲明》的真實性,因此,建議業主保存好《鄭重聲明》的來源記錄,且保存好可以證明該發布人員系開發商工作人員的證據,并建議業主再嘗試從開發商網站、公眾號等地方查詢收集下該份材料,以確保其真實性不受質疑。
同時,開發商在其發布的《鄭重聲明》中稱“本次活動是針對本項目業主交房時期唯一且最后一次關于車位的優惠活動”,因此開發商可能會辯稱承諾的有效期僅指“項目業主交房時期”。
另外,2021年10月28日開發商于微信公眾號“北城芳滿庭”中發布公告稱已基本完成交房,尚有部分車位仍在銷售,有購買車位需求的,可于2021年11月30日前向開發商購買,自2021年12月1日起,開發商會將未售車位統一整體轉讓給第三方,業主屆時需向第三方購買。因此,可能開發商會以此辯稱其已經給業主足夠的時間考慮,并盡到了必要的告知等義務,不存在過錯,無需按照承諾賠償。
4. 其他問題說明:
(1)開發商能否將未售出的車位統一整體打包轉讓給第三方?
《民法典》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建設單位按照配置比例(指規劃確定的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與房屋套數的比例)將車位、車庫,以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處分給業主的,才可認定其行為符合“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的規定。
如果車位尚未滿足業主的需要,開發商就轉讓了未售出的車位,違反了《民法典》的規定,開發商需承擔相應責任。
(2)開發商稱基于公司清算注銷原因,決定將未售出的車位統一整體打包轉讓給第三方,該理由不合理。
開發商交房后,開發商還需配合業主辦理產權證、履行房屋保修責任等義務,在這些義務還未履行完畢前,開發商就著手清算注銷事宜,并早早將未售出車位轉讓給第三方,不合常理,且至今開發商仍未注銷。
「幫幫日記」
曾有樓友爆料,自己在開發商銷售員話術誘導下,以高價全款購買了房產及車位,8個月后,房產及車位總差價高達30萬元。樓友要求開發商退還差價,遭到開發商拒絕。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李旻律師表示,針對該事件,差價能否有要求退還,存在不同情況,點擊鏈接可查看原文:開發商口中最優惠買的車位,8個月后直降20萬
你如何看待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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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樓幫幫女團「草根姐姐阿慧」,熱情暖心,條理清晰,一團亂麻也能四兩撥千斤
遇事不要急,慢慢說~